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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死亡, 田归谁?

杨** 贵州-安顺 其他咨询 2022.04.21 20:18:49 471人阅读

五保户死亡, 田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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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五保户死亡后,责任田不发生继承。责任田属于集体所有,是集体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的,土地在继承期限内可以由同一家庭本村农业户籍人员继续使用,村民离世了承包合同也就终止了,责任田没有继承权,村集体可以收回再发包。但对土地上的收益的农作物,有权进行继承。五保户的遗产由村集体继承。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2022-04-21 20:20:4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村集体应当收回五保户的责任田。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由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五保户在世时,将责任田流转他人经营,是允许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所谓五保户,应当是孤寡老人,其女儿出嫁已转出户口,就不是该村村民了,是不能续包的,该责任田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我国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即保吃、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疗和保死后安葬)时,你好,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3.“五保户”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则遗产归国家所有。 4.对“五保户”生前有过一定扶助的人,可以在遗产中给予适当的照顾。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财产的分配不以户籍为准。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但其所有财产在死后都应该归村集体或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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