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曲靖法律咨询 > 曲靖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继承放弃共同财产一般是怎么样规定?

继承放弃共同财产一般是怎么样规定?

黄* 云南-曲靖 财产分割咨询 2017.08.19 16:41:16 10人阅读

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占一半份额,现夫死,发生法定继承继承人有儿子、妻子。妻子想放弃,所以咨询一下,继承放弃共同财产一般是怎么样规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曲靖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曲靖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分给妻子的这二分之一属于分割的家庭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法定继承前,需要先析产,那么妻子先分一半家庭共同财产,剩余的部分才能做为丈夫的遗产进行法定继承。因此,妻子可以声明放弃自己的遗产继承权,全部遗产由儿子继承(也就是妻子分出一半后剩余的部分)。
我国婚姻法、继承法对妻子析产分得一半财产的定性有明确规定,那就是个人应分的家庭财产,性质上属于个人财产,只不过和丈夫的个人财产放到一起组合成家庭共同财产,现在丈夫去世,妻子把自己那部分拿出来而已!

2017-08-19 16:49:1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继承放弃共同财产”的情况,我的回答如下:
遗产继承,是继承属于去世人的合法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在遗产继承开始前,需要先析产,只有属于去世人的那份比例财产才可以进行继承,属于配偶的部分,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所以,遗产继承时,共同财产不能全部作为遗产继承,属于配偶的财产比例不能放弃,因为这个本来就是属于他个人的,但是作为遗产继承的部分财产,是可以进行放弃,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17-08-19 16:43:1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的,应当办理公证,便于以后过户手续的办理。如为其它财产,可以仅立书即可,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142710人阅读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那么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又是什么?过错方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财产公证
7624人阅读

夫妻财产中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今天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夫妻财产公证的有关知识,那么夫妻财产公证费用规定有哪些,夫妻财产公证协议内容具体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公证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婚后个人财产
8202人阅读

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大众关注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个人财产协议有哪些,婚后个人财产判定都有哪些规定,以及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婚后共同财产
6033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直是打击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究竟是哪些呢,转移婚后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擅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都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婚姻法房产
5730人阅读

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房产分配就是其一,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新婚姻法房产增值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