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
实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关系到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的大问题。在《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法定面积内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标准一般为0.05元—0.20元,超过0.20元应报省批准。法定面积以外的用地,可以分档累进收费,累进收费额的跨度要大一些,以促使农户退出多占的宅基地,具体标准由各市(地)土地管理、物价、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农村宅基地使用费每年收取一次。
1、规划性回收这种回收是由于政府规划新农村的时候把这种宅基地规划为公用地或者是公共措施用地,这时候你的宅基地就可能会被回收,不过政府会对房屋作出补偿。
2、荒废的宅基地如今提倡资源合理利用,如果你的宅基地长年不建设,你在城市里买了房子并且已经落户,自愿退出了农业户口,那么你在农村那些荒废的宅基地就很有可能被集体回收或者政府性征用。
3、非法使用宅基地近年来,由于农村规划投入少,个别农村宅基地使用存在种种乱象。一是同村村民,在办理审批及监管中,宅基地标准不同,而且存在村民自由建房、少批多占、一户多宅等问题。二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还有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等情况。三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出现这些情况,宅基地是要被回收的。随着宅基地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农村的宅基地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希望通过改革,能够让土地发挥更大的价值,为农民带来更好的生活。农民朋友也要多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免蒙受损失。以上则是关于宅基地回收制度2017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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