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暑假工必须满16周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不可以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招收童工!未满16周岁还算童工的范畴。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1、“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2、既然你是暑期工,那么你就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3、关于工资,纵观现行法律,暑期工与用工单位之间较符合劳务关系,暑期工属提供劳务方,用工单位属接受劳务方,双方间权利义务应受《民法通则》调整。如果暑期工与用工单位间因劳动报酬产生纠纷,而暑期工确实提供劳务的,用工单位应当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就劳动报酬标准产生争议,首先应以双方约定为准;各执一词的,可参照同工同酬,这也符合公平原则。
4、关于d的回答:“发果工作了两上月,才支付一半的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工资。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也会受理的,跟老板有没有实力无关的。”,我觉得大错特错,劳动监察不会受理非劳动关系的劳务报酬纠纷,不信你试试打个电话咨询咨询他们看。
5、《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自己百度一哈: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是老婆必经路线就能够认定工伤的,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本领等级判定,最后根据等级计量赔偿,赔偿事项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贴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劳动者月薪水×法定月份数(分别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贴金:重庆工人平均月薪水准则×法定月份数(分别的伤残等级对应分别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⑺停工留薪期薪水:治疗时间(分别伤情时间分别)×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薪水,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还能够要求交通意外赔偿的。【如有需要能够联系本律师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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