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应当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原则上要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是未经批准就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的房屋占用宅基地要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后无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补办有关的用地手续,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一户多宅的情况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是被区别对待的,如果有合法原因才导致多宅的情况,那么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否则,只能确权其中一处宅基地。可能很多朋友会有疑问,为啥没有合法原因的就只能确权其中一处呢原来,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的宅基地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没有合法原因的一户多宅将被视为违法用地,显然,违法用地是不能够进行确权的。那哪些情况下,一户多宅具备合法的因素呢据了解,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这种情况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然而,对于那些不合法的一户多宅的情况,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考虑到实践中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不衔接,对于那些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可以结合实际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退出多余的宅基地的,而且还能够获得国家补偿。以上就是我一户两个宅基地能确权吗的回答,供参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宅两户确权:
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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