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没有工资,生完孩子是否能回公司待定,我想了解下我现在这种情况情况应该怎么办,我应该享受哪些待遇?

没有工资,生完孩子是否能回公司待定,我想了解下我现在这种情况情况应该怎么办,我应该享受哪些待遇?

ask****669 江苏-徐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21.12.06 14:23:20 458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在公司工作三年多了,没签什么合同,工作大概两年后给我买了社保,现在我怀孕了,老板要求我提前在家休息,没有工资,生完孩子是否能回公司待定,我想了解下我现在这种情况情况应该怎么办,我应该享受哪些待遇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徐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820521001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2807条

怀孕期间及哺乳期内,单位没有权利辞退你,你可以继续上班,

2021-12-06 14:47:0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
(2)从事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
(3)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及试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
(4)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定而从事有益于本单位的工作,或进行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5)在本单位从事某种专业性工作而引起职业病(符合卫生部公布的有关职业病规定)达到评残等级;
(6)在上下班时间及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
(7)因工外出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以及因意外事故失踪;
(8)驾驶员工作期间发生交通意外事故:
(9)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突发疾病而造成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您好,针对您的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
(2)从事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
(3)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及试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
(4)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定而从事有益于本单位的工作,或进行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5)在本单位从事某种专业性工作而引起职业病(符合卫生部公布的有关职业病规定)达到评残等级;
(6)在上下班时间及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
(7)因工外出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以及因意外事故失踪;
(8)驾驶员工作期间发生交通意外事故:
(9)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突发疾病而造成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规定了职工的工伤待遇,其中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即下列情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知识: 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
5051人阅读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叫工伤,伤残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那么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鉴定伤残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法律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标准
12092人阅读

劳动能力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综合,劳动能力的分类也很多,今天为大家介绍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那么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条件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
9315人阅读

在一些高危行业,工伤致死的事故也并不少见,那么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最新规定呢,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内容有哪些,工伤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地死亡事故赔偿细则等内容,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劳动保护法
212144人阅读

劳动保护法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劳动保护法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劳动保护法全文是什么,劳动保护法最新内容是什么,劳动保护法关于孕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全文
15223人阅读

大多数人都需要工作来进步和生活,这就和劳动法有所关联,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劳动法全文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尽在律图,请咨询本站合作律师,为您专业答疑解惑!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