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属于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教委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下列人员中,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从事社会劳动的自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且获得合法劳动收入的各类非正规就业人员,可在南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不包括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⑴南京市户籍人员;⑵非南京市户籍,持《南京人才居住证》(
A证、
B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的人员。
2、如非上述情况,则不满足在南京市灵活就业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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