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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报告必须双方确认吗

卢* 江苏-盐城 医疗事故鉴定咨询 2021.12.03 20:31:57 425人阅读

医疗鉴定报告必须双方确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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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报告需要双方确认。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2021-12-03 20:33:57 回复

发生医疗事故想要求赔偿,应做好以下工作:1.先请有关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等级。2.明确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明确医疗过失损害后果与患者身体状况之间的关系。4.明确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生活费、丧葬费等等。5.按医疗事故发生地的政策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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