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盗窃案应该是由盗窃分子承受刑事职责和民事退赔职责。只有在警方确认此案确实不能侦破的情况下,才能就相关环节有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犯错,追究其犯错职责。如果你交了物业费并且这物业费中是含有保安费的,那么,物业则是有职责的。如果监控真的是正在检修,而就在此时出现了盗窃案,这太巧合了,监控恐怕不仅是职责,甚至应该是有嫌疑了。如果这防盗窗原来是有的,在你寓居期间被房东拆除了,那么,房东有职责;如果在你承租时就无,即你是认同了这一环境的,那么,房东就无职责了。
您好,劳动合同第39条释义的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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