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案例回放:2014年3月,A和妻子B离婚,五岁的女儿随母亲B生活。2015年12月,B经朋友介绍和在县城做生意的C结了婚。得知消息的A还在为B祝福时,哪知B却做了一件让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A:“前几天我去县城看我女儿,女儿居然告诉我妈妈跟她说她以后就姓王,不姓林了,我当时听了就快蒙了。”随后,气愤至极的A立刻找到了B。B的回答更是让他吃了一惊!B称觉得现在一家三口一个人一个姓不好听,就跟别人说女儿姓王。A说她是我的女儿,我姓林,女儿就只能姓林,你跟我换回来。二人为此争得面某耳赤,互不相让。此后,A多次找到B,可是还是没有结果。A怎么也不能接受B将女儿改姓的事实,但是面对B的态度,他又无可奈何。那么面对这种状况,A该怎么办呢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死亡赔偿金当中先分出死者父母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给死者的父母,剩余部分由死者的父母、两个女儿、死者的丈夫五人分配,在各五分之一的基础上,死者的丈夫多分一点,死者的父母如无其他子女,也多分一点,两个女儿少分一点。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五人平分。丧葬费扣除实际花费的用于后事的仍有剩余的,由五人平分。大概是这样。各方可以协商。如有争议,可到,由判决具体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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