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议您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解决。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房屋灭失应当申请注销房屋证。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限定:因拆除房屋等事实做法消灭物权的,自事实做法成就时发奏效力。房屋灭失是指房屋因为倒塌或者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消灭。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是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一旦客体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失去了依存的基础。房屋灭失后房屋上所设立的各种物权也随之消灭。所以房屋证自房屋灭失起就失效了
如果对方确实是诈骗2万块钱的,已经构成诈骗罪,经公安机关查实后是要被判刑的。 一般应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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