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错人后,还把当事人关进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控-告。 《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家属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前都见不到,只有律师才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
可以给看守所关押的犯人送书。但给犯人送的书是需经看守人员检查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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