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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的时候,招聘方说的一天工作10-11

ask****918 湖北-宜昌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9.23 07:33:12 428人阅读

招聘的时候,招聘方说的一天工作10-11小时,结果上班了是7:10-8:30,辞职还不给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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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在人力资源公司招聘劳动者时,如果招用了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在给相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人力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995年11月15日,A仪表公司与李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一直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2005年3月28日,李某在未与A仪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与浙江B公司签订了《技术人员和聘用协议书》,期限自2005年3月28日至2011年3月27日。期间A仪表公司曾通知李某回公司报到,但李某未予响应。
A仪表公司于2008年12月申请劳动仲裁,举证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李某为A仪表公司创收65万元,据此计算出李某2005年3月至2008年12月因受聘于浙江B公司导致A仪表公司减少利润130万元,仲裁裁决李某赔偿A仪表公司经济损失130万元,浙江B公司对其中的70即91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裁决李某返还A仪表公司代缴的社会保险金个人应承担部分。李某和浙江B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后又经过二审,最后的判决结果基本与仲裁结果一致。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如果该员工未与上一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是要对原单位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原劳部发1995223号《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1)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公司合同律师金浩洋提醒,企业在招聘员工时,除新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外,一定要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特别是对一些知识型、技术型和营销高管人员更应当进行严格审查,准确确认其不负有与原单位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021-09-23 07:43:12 回复

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 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法律也只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 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试用期及合同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保障性合同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劳动合同的保障性合同表现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分为如下几种: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三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 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四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 合同的;五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对于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问题,主要涉及但不限于上述大四方面。这既涉及到事业单位与企业的组织性问题,也涉及到中国特色的管理体制问题。只有区分二者的本质,才能深刻理解两种合同的不同管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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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劳动稽查大队投诉。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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