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青岛法律咨询 > 青岛域名权法律咨询 > 网络聊天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是不是犯罪?

网络聊天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是不是犯罪?

ask****665 山东-青岛 域名权咨询 2021.09.17 23:03:23 312人阅读

您好,咨询一下网络聊天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是不是犯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青岛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青岛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4665条

您好,如果只是聊天活动本身产生的影响,应该不算做犯罪。

2021-09-18 14:46:48 回复
咨询我
1756172062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29640条

需要具体分析。

2021-09-18 06:43:44 回复

可以报警。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应该报警,起诉不恰当,你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也不能到对方所在地法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有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前夫纠缠前妻影响其正常生活的,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