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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建停车场收费合理吗?

甘*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建设工程纠纷咨询 2021.07.26 09:24:29 496人阅读

私建停车场收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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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朋友,我来说说交通事故停车场收费合理不这个问题吧: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利用职权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2012年1月1日生效的《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 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据此,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2021-07-26 09:26:2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私自利用集体土地建停车场收费违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当然违法。集体土地的处分权是集体,个人是不能进行处置的,这属于侵犯集体财产权的行为。《民法通则》 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您好,针对您的私自利用集体土地建停车场收费违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当然违法。集体土地的处分权是集体,个人是不能进行处置的,这属于侵犯集体财产权的行为。《民法通则》 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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