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是属于单位的安排,你可以向单位领导提出意见
1985年,在薪水改革同时,实行护士工龄津贴。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组织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的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除按限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外发给护士工龄津贴:从事护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的,每月10元。所以你可否享受护龄补贴,主要看你现在工作的科室可否隶属护理工作。参看关于调整2009年年度教护龄津贴的通知护理人员另有10%的薪水补贴.拿到执业证以后薪水中就有了.护龄津贴和护理补贴薪水在任有,不在任无.但护龄大于二十年的老护士换岗保留津贴和补贴薪水.现在的合同工的合同中,无这方面的相关条款.
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主张权利。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级别的确定根据被护理人护理依赖程度及所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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