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为您解答:可以。在批准逮捕之后,一般还有两个月的侦查羁押期,这期间侦查还在进行中,证据还在补充,案情有可能因为新的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新的案情有可能使犯罪嫌疑人重新复核取保候审的条件。一般批捕一个月后可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检察院经审查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了逮捕令后,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一般由辩护律师申请,但能不能取保,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才能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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