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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关于“遗产分配的第一顺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父母先亡的,子女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先亡的,父母及该孙辈、子女配偶均分,之后父母死亡的,由先亡子女的直系血亲后代代位继承该部分遗产。
2021-05-28 22:09: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