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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代书再审申请

ask****832 山东-青岛 办案流程咨询 2021.05.28 11:22:24 401人阅读

想请代书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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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是难度增大,代书估计没有什么作用,可以联系我详谈手机微信同号

2021-05-28 11:3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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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联系我帮你

2021-05-28 14:2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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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帮你代理再审

2021-05-28 13:0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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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是要收费的,再审申请比较困难,不一定都会成功

2021-05-28 11:29:23 回复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3221条

具体案情可来电详询

2021-05-28 12:43:18 回复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8807条

你好,可以帮你起草再审申请书,具体可加微信沟通。

2021-05-28 11:3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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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需要,但也有例外情况,具体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依照《办法》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依照《办法》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这里第三款所说的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项特别审判程序。对民事审判实行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能够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是,行使审判监督职能的机关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提起审判监督的方式有: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再审是一种法律明文授予的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范围内进行。申请再审权是一种特殊的诉权。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已基本进行了对再审申诉的诉权化改造,允许对民事生效裁判在生效起两年内申请再审。在这一法律规定授权下,要求对生效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叫“申请再审”,对应的文书叫“民事再审申请书”。超过时限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但仍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诉求的,一律叫“申诉”,这时候的文书就叫民事申诉状。此外,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因此刑事、行政案件没有申请再审的说法,因此只能叫“申诉”,不能叫“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是一种诉权,受理申请再审后必须进行程序处理,并给予是否再审的裁定,而“申诉”不是诉权,接到申诉状之后,没有法律义务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只能期待主动发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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