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已经进行刑法上的惩罚(量刑一般为拘役+罚金),所以行政处罚上一般不进行行政罚款,而是吊销驾驶证。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危险驾驶罪只有拘役的刑罚,最低一个月拘役、最高六个月拘役。这指的是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危险驾驶罪很容易演变成严重的后果,要是有重大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可以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四川前几年有一个醉驾的司机,醉驾后肇事而且逃逸,不顾后果,结果撞死了六七个人,最后是认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了死刑。还有江苏的案例撞死6个人,以此为背景,醉驾才入刑法的。
现行“刑法”上没有危险驾驶这个罪名,只有交通肇事罪,按情节分别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额度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来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请驾驶员朋友们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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