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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医鉴定的程序?

王* 广西-南宁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5.23 10:24:41 440人阅读

申请法医鉴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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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对于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
(一)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二)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三)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四)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7日前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二十九条);
(五)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规定时限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 (一)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二)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三)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四)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7日前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二十九条); (五)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规定时限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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