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咨询的申请仲裁需交什么材料 的事,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1,如果有任一方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上诉的,则仲裁裁决书不生效,你不能申请执行。
2,你在向法院申请执行前,应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裁决生效证明,在向法院申请执行时,应该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执行申请书、仲裁裁决书、裁决生效证明、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
3,如果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后的30日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而你已经申请执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在受理单位的撤销申请后,会裁定中止执行,最后要根据法院的审理情况来确定是否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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