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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10年,如果拆迁赔偿

刘* 江西-宜春 征地拆迁咨询 2021.04.23 18:21:44 4552人阅读

房租10年,如果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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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限定:“拆迁赔偿的方式能够实行货币赔偿,也能够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二十四条货币赔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乔迁补贴费。在过渡时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贴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贴费。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导致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因此,如果要进行拆迁,除了能够要求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赔偿外,还能够要求拆迁单位支付乔迁补贴和停产期间的损失。以上这些都是需要评估申请,各地准则也不相同。建议还是找律师看看手续具体分析。望采纳。

2021-04-23 18:22:4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怎样安置问题解答如下, 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安置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公房进行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可以获得临时的安置补偿,而具体怎样安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承租租赁合同。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所以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装修装饰费由被拆迁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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