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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过户协议有效吗

陈** 河北-承德 房产纠纷咨询 2021.04.23 12:51:39 364人阅读

房屋不过户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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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签订的个人房屋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2021-04-23 12:52:3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生活中,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借款人需要借款,但是出借人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往往都会让借款人担保或者因为债务到期,无法还钱而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目的,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数额,人民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等证据予以审查,以防止当事人将超出法律规定保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
因此,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裁定驳回。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如果你与老公签订的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该协议书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协议书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意见后,自愿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比如《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就说明了夫妻之间的书面协议书的签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转让协议是关于房产转让的合同,那么房屋转让协议存在有效期么?
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不管经过多长时间,房屋转让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也就是说,生效的房屋转让协议便一直有效。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转让协议有效不代表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房屋转让协议体现的是一个债的法律关系,即转让合同已经生效,出卖人就享有请求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同时买受人也享有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基于该协议,双方所拥有的权利都属于债权请求权的范畴。而房屋过户属于物权的变动,这是两回事,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我们不能因为物权未发生变化而否认债权的存在。同样,也不能因为协议有效而天真的以为物权也已经随之转移。
因此,房屋转让协议有效,受让人也并不能依此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受让人只是基于有效的协议享有要求转让人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的权利,房屋需办理了过户登记,受让人才算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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