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求助!!!我公司是一家有自己养殖猪场和专业部门杀猪生产食品一条龙的公司,生产出的猪肉,火腿肠等再提供给各大商场!我是负责从猪场往公司杀猪部门提供猪的负责人(也就是调度员),主要案情是猪在车行驶的途中死了三头,被公安局看到了,然后相关领导被抓去调查,说我有岗位职责,我被刑拘11后取保候审,交保证金5000元,事情一直没有结果,问老板情况如何,老板说不知道,案件发生在2017.2.4,我今天去公安局查这案件,我是处在等法院判刑的状态,请问我该怎么办?后果会是什么样?谢谢!
取保了就等着,不用急。
据最高法、销售等经营活动,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只是普通违法行为,从事生猪屠宰,私设生猪屠宰厂(场),违反国家规定,情节严重的。未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的设立生猪屠宰场,不构成犯罪
可以委托我们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支付补偿款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