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虹口区法律咨询 > 虹口区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 征用土地附加物补偿标准

征用土地附加物补偿标准

蒋* 上海-虹口区 征地拆迁咨询 2021.04.15 19:10:38 418人阅读

征用土地附加物补偿标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虹口区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虹口区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遵循这样的一个原则,“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查封了土地,土地上的房屋是一起查封了的。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修正)》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
(一)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二)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
(三)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

补偿不合理,果园补偿有如下方面: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预期收益折现补偿、基础设施补偿。
果园补偿的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恢复法。
果园补偿的价值认证方法有:评估。
评估单位:市县的林业局、农业局、农科所、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1、 土地补偿:果园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乘10倍;
2、 附着物补偿:果园中间种的地表农作物及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专家评估确定;
3、 预期收益折现补偿:通常依照有权单位专家评估确定;
4、 基础设施补偿:按实补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