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兹有我单位员工(居民身份证: 劳动合同期限: ),因下列第项原因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不续订 □ 职工不续订 □)
二、退休终止劳动合同
三、企业转制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四、企业转制准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五、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
八、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九、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十、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
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
二、违法、、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十
三、出境定居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
四、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由年月缴至年月。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对于武汉单位社保无欠费证明怎么开具?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参保单位申请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函件,内容应包括社保证明用途、社保费缴费所属期起止、相关证明事项。到就近的任意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对于需要开具员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明细的单位,由参保单位自行登陆地税网站“办税办社保大厅--社保业务--社保证明打印”模块查询打印员工缴费账目明细(可根据打印需要修改版面,不可篡改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账目明细需加盖企业公章。
地税部门按照对应费款所属期开具一份单位缴费汇总证明,在审核确认企业自行打印的员工缴费明细后,加盖印章作为证明附件,出具给参保单位。附件在两页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个人申请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有效证明,填写《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证明开具申请表》。必须本人前往办理,不能代办。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