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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孙* 湖南-衡阳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1.03.31 05:20:49 1462人阅读

增资扩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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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的流程是什么,增资扩股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增资扩股的流程:
一、如果公司需要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就可以手增资扩股的办法解决筹集资金问题,其程序大致如下:
1、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方案。
2、由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增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签订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规定执行。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时,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需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另外,还要注意: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2)股东变更。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盖有公司公章的变更申请报告;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律规定需要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有其他材料;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二、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增资扩股注意事项:
1、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转增比例不可过高,要留有余地,否则转增后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会受到影响,这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不仅如此,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而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提取折旧或缴纳税款,这就意味着实际转增注册资本时需要在会计上进行相应的计提和账务调整。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一旦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验资时有可能通不过;果真如此的话,就需要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会影响增资扩股的进程,而且有可能对公司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对于公司的发展是不利的。
2、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特别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令第32号)第9条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当然,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同时,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作出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声明。

2021-03-31 05:21:49 回复

增资扩股的流程是什么,增资扩股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增资扩股的流程:
一、如果公司需要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就可以手增资扩股的办法解决筹集资金问题,其程序大致如下:
1、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方案。
2、由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增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签订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规定执行。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时,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需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另外,还要注意: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2)股东变更。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盖有公司公章的变更申请报告;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律规定需要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有其他材料;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二、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增资扩股注意事项:
1、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转增比例不可过高,要留有余地,否则转增后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会受到影响,这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不仅如此,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而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提取折旧或缴纳税款,这就意味着实际转增注册资本时需要在会计上进行相应的计提和账务调整。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一旦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验资时有可能通不过;果真如此的话,就需要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会影响增资扩股的进程,而且有可能对公司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对于公司的发展是不利的。
2、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特别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令第32号)第9条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当然,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同时,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作出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声明。

增资扩股的流程是什么,增资扩股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增资扩股的流程:
一、如果公司需要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就可以手增资扩股的办法解决筹集资金问题,其程序大致如下:
1、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方案。
2、由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增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签订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规定执行。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时,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需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另外,还要注意: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2)股东变更。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盖有公司公章的变更申请报告;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律规定需要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有其他材料;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二、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增资扩股注意事项:
1、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转增比例不可过高,要留有余地,否则转增后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会受到影响,这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不仅如此,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而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提取折旧或缴纳税款,这就意味着实际转增注册资本时需要在会计上进行相应的计提和账务调整。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一旦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验资时有可能通不过;果真如此的话,就需要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会影响增资扩股的进程,而且有可能对公司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对于公司的发展是不利的。
2、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特别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令第32号)第9条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当然,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同时,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作出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声明。

增资扩股的流程是什么,增资扩股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增资扩股的流程: 一、如果公司需要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就可以手增资扩股的办法解决筹集资金问题,其程序大致如下: 1、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方案。 2、由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增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签订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规定执行。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时,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需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另外,还要注意: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2)股东变更。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盖有公司公章的变更申请报告;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律规定需要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有其他材料;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二、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增资扩股注意事项: 1、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转增比例不可过高,要留有余地,否则转增后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会受到影响,这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不仅如此,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而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提取折旧或缴纳税款,这就意味着实际转增注册资本时需要在会计上进行相应的计提和账务调整。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一旦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验资时有可能通不过;果真如此的话,就需要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会影响增资扩股的进程,而且有可能对公司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对于公司的发展是不利的。 2、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特别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令第32号)第9条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当然,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同时,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作出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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