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广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办理地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2楼 8、9号窗口 【办结期限】: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鉴定对象】: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工作人员。 一、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广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作出决鉴定结论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四、出具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五、送达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不高于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
争议标的额 收费标准
10001至100000元 5%
100001至500000元 4%
500001至1000000元 3%
1000001至10000000元 2%
10000001元以上 1%
(二)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包括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最高不超过3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最高不超过3000元/件;
(3)一审案件最高不超过6000元/件;
(4)二审案件最高不超过6000元/件;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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