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2、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
首先要看酒精测量的结果,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没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不属于醉驾,不产生刑事责任。在确认构成醉驾要负刑事责任之后,要看是否构成其他犯罪,如果醉驾的行为同时符合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就要按上面的罪名来处罚。如果仅仅只是醉驾的话,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决拘役,拘役一般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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