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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登报声明作废,怎么办

汪* 广东-深圳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3.26 22:35:31 397人阅读

购房合同丢失,登报声明作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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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报到证后需要在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个人可以在网上或拨打114查询当地的日报或晚报的电话问询地址,也可以通过邮政大厅的各类报纸的中间的小版面查看“登报联系方式”,问到地址后直接去报社要求办理登报即可。
  报到证丢失后操作方法如下:
  
(1) 当地报社登报挂失(需见报二十天);
  
(2)向所属系说明情况,写出补发报到证的书面申请,系就业科开出证明信;
  
(3)拿报到证副本(一般放在学生本人档案中);
  
(4)持报到证副本、学院介绍信、报纸原件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然后到市教育局盖章。

2021-03-26 22:37:31 回复

这个没有固定的格式,主要看你写这个证明去干吗用?如果是你手上的一份丢失呢的话,可以找开发商去复印一份,因为购房合同一般有5-6份,开发商手上都有存档的一份,房产局有一份,办房产证的时候还需要一份,土地证需要一份,要是有贷款的话,银行还有一份

通常情况下,收据的遗失并不需要登报表明。以登申请人遗失收据为例:登记收件时,登记机关应当出具收件收据,收件收据的主要作用是:避免日后因收取的登记文件的名称、数量等与申请人产生争议。申请人如失慎将收件收据遗失,可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出具表明,而并无必要由当事人登报表明作废。因为收件收据的作用,是明确登记机关在何时收取了申请人的什么登记文件,在登记机关对该项产权核准登记后,对登记申请人已无多大意义。如有必要,登记机关保存的第二联也可供查看。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遗失表明肯定要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亲自出具,并将此项表明归人该户档案,以备日后查考。

丢失报到证后需要在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个人可以在网上或拨打114查询当地的日报或晚报的电话问询地址,也可以通过邮政大厅的各类报纸的中间的小版面查看“登报联系方式”,问到地址后直接去报社要求办理登报即可。   报到证丢失后操作方法如下:    (1) 当地报社登报挂失(需见报二十天);    (2)向所属系说明情况,写出补发报到证的书面申请,系就业科开出证明信;    (3)拿报到证副本(一般放在学生本人档案中);    (4)持报到证副本、学院介绍信、报纸原件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然后到市教育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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