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苏州结婚法律咨询 > 2017年婚姻法女子几岁可以结婚

2017年婚姻法女子几岁可以结婚

ask****408 江苏-苏州 结婚咨询 2017.03.27 10:01:29 125人阅读

2017年婚姻法女子几岁可以结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今年婚姻法并没有修改,仍然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执行: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017-08-09 14:41:19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2017新婚姻法礼金规定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彩礼是中国传统婚礼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自周代起延续到现在。但由于女方要求越来越高,彩礼也要得越来越高,许多农村青年被天价彩礼压的喘不过气,高呼娶不起。2017年新婚姻法发布了新的礼金规定,给很多农村青年带来了希望。那么2017新婚姻法礼金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来为大家做详细的介绍。2017年婚姻法关于彩礼的规定
一、结婚后彩礼归谁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二、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三、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根据最高人民《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不支持返还彩礼。
四、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单方能否反悔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民一庭庭长朱春涛在介绍典型案例时表示,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的行为。”
五、如果婚内一方出轨,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否请求出轨者支付精神赔偿河南省高级人民副院长史小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根据案例分析,即便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依法予以支持。行为人以骗婚为手段索要彩礼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最高法公布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审判规则】行为人以结婚索要彩礼为手段,虚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中,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向行为人支付彩礼,且骗取钱财数额巨大,行为人在得到钱财后,各种理由推诿拒不见面,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故行为人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2017年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的规定?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是如今很常见的事情,感觉不离个婚就跟不上时代的进步,随着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追求,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上升,在离婚的时候纠纷比较多的就是关于房产的分割,很多时候都无法商议解决,那2017年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的规定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2017年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的规定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讼。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房产的规定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2017年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的规定,离婚的财产分割其实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商议解决就可以离婚,会依据法律来鉴定房产是否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就会进行一人一半,确保双方的利益不损失。

您好,关于2017新婚姻法领证结婚后多久能离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诉讼离婚。感情确以破裂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75473人阅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于婚姻法的内容做出了补充,那么2024年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以及2024新婚姻法新规定有哪些内容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结婚法定年龄
98042人阅读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需要在满足法定婚龄且自愿等前提下才能进行婚姻登记,那么结婚法定年龄规定有哪些,结婚法定年龄是多少,以及国家结婚法定年龄规定等内容,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条件
10774人阅读

结婚是一个小家庭的产生,这对于家庭和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现在的适婚男女普遍存在晚婚现象,催婚的案例也比比皆是,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结婚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性,那么法律规定结婚条件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程序
13254人阅读

律图结婚程序百科栏目,为你介绍结婚程序相关知识,让你迅速知晓结婚程序规定有哪些,军人登记结婚程序又是怎样的呢,以及办理登记结婚程序具体规定等内容,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的法定年龄
30688人阅读

我国对于法定结婚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呢,那么中国男女结婚法定年龄是多少,我国规定结婚法定年龄事多少,以及女性结婚法定年龄规定是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