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
一、
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规定:同一年度内再次及多次住院的,按所住医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
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5%;20000元-60000元(含6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5%、退休人员个人自付2.5%;60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按10%自付。
一、现场联网结算
现在大部分的医院都可以现场联网结算,住院患者只需带身份证、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患者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即可。如:住院共花费5000元,报销3000元,患者只需缴纳2000元即可。此种报销较简便。
二、非现场联网结算
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
1、住院发票(医院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医院盖章)
3、诊断证明(医院盖章)
4、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5、病历(医院盖章)
6、有的地区需要信息确认单或者转诊单(医师签字、医院盖章)
出院后带以上资料,到参保所在地进行报销。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