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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商柱楼工程,按合同要求于2005年1月6日开工建设,已于年5月18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实际结算工程款的3,保修期年,分次返还,每次返还1,最后一次满年无质量问题退还1。现质量保修期已满,本次为最后一次退还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元(壹拾贰万壹仟柒佰伍拾壹元)。
特此申请
施工单位(盖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2021-03-05 18:49: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