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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使人死亡超二十四小时和未二十四小时有无区别?

ask****876 湖南-长沙 其他咨询 2021.01.11 11:29:24 431人阅读

请问非法拘禁使人死亡超二十四小时和未二十四小时有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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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7528条

您好,是什么人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不管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时间多久都需要承担故意杀人的责任。具体情况你可以联系我与我详谈、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21-01-11 11:4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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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310232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6714条

你好 被判刑的年限会不同

2021-01-11 11:41:26 回复

非法拘禁属于公诉案件,受害人不追究不代表不承担刑事责任,建议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情况,提供辩护

您好,针对您的如果非法拘禁没到二十四小时会判刑吗问题解答如下, 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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