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属于公诉案件,受害人不追究不代表不承担刑事责任,建议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情况,提供辩护
您好,针对您的如果非法拘禁没到二十四小时会判刑吗问题解答如下, 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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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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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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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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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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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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