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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起诉。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虽然你方还有土地承包证书,只是未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你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当事人,应当恪守合同义务。
3.既然双方在村委会主持下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置换,如果对方没有兑现口头约定的内容,对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构成根本违约,你方可以请求解除置换协议,并要求对方返还土地。
5.如果构成一般违约,你方无法解除置换协议,只能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6.存在土地使用权争议。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0-12-28 00:35: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