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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对环境有危害吗

王* 广东-清远 其他咨询 2020.12.25 01:44:09 492人阅读

高温作业对环境有危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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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某空调安装公司安装师,在户外安装空调时,不慎中暑晕倒,被工友送至医疗治疗至今,已花去医疗费余元。事后,他找到公司报销相关费用,但遭到拒绝。那么在上班时高温中暑,劳动者能申请工伤吗?
根据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就视为高温作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注意,需要满足中暑、职业病这些条件。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引发的中暑,才能属于工伤的范畴,个人生活中暑则不算,必须到指定的职业病医疗机构进行鉴定。一般高温中暑不容易认定工伤,因为职业中暑诊断不同于尘肺病、矽肺病等职业病,可能过拍片等直观地了解病情。中暑是一种急症,大多中暑者不可能“舍近求远”送往指定医院,且经过治疗后,相关症状就会缓解,属于已过性症状,所以职业鉴定有难度。只有那些中暑后无法继续工作,留有严重后遗症的能涉及工伤认定。
当中暑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用人单位应该为中暑职工报销住院费用。

2020-12-25 01:45:09 回复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你好!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所以关于一般员工有高温费吗?答案是肯定有的,且根据每个地方情况不同,高温补助费用也会有不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提前退休工种标准,按照《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法提前退休: 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3、认定年龄的规定,是按照身份证来认定,如果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符的,按照档案里记录最早的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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