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赤峰法律咨询 > 赤峰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受害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可以吗?

交通事故受害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可以吗?

冯* 内蒙古-赤峰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2.11 07:45:15 428人阅读

交通事故受害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可以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赤峰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赤峰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如何理解此条文,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在赔偿权利人已经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并获得理赔的情况下,再向侵权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时,侵权人往往提出抗辩,认为侵权人赔偿的范围只应当是赔偿权利人除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款外其他部分损失,对于侵权人的这种抗辩,笔者认为,虽然保险法只是赋予了赔偿权利人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权利,而并未明确赔偿范围,但从公平的角度来看,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赔偿权利人之所以能够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是由于其基于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投保了该险种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因此所获得的收益理应归赔偿权利人来所有,如果因赔偿权利人支付保险费而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那么明显有悖公平原则。基于上述理由,笔者认为对于侵权人的该项抗辩理由不应采纳,在该种情况下,侵权人仍应当对赔偿权利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在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侵权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并获得赔偿的情况下,再向保险人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时,保险人则往往主张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已经从侵权人处获得了赔偿,因而保险人不应当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理赔责任,对于保险人的上述抗辩理由,笔者认为,虽然《保险法》只是规定赔偿权利人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后,可以再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而并未规定赔偿权利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可以再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但分析《保险法》的立法本意与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性质,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因对人的寿命和身体造成的损害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故在赔偿权利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并获得相应赔偿之后,保险人不得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不履行其对赔偿权利人应当履行的保险合同义务。

2020-12-11 07:46:15 回复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如何理解此条文,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在赔偿权利人已经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并获得理赔的情况下,再向侵权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时,侵权人往往提出抗辩,认为侵权人赔偿的范围只应当是赔偿权利人除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款外其他部分损失,对于侵权人的这种抗辩,笔者认为,虽然保险法只是赋予了赔偿权利人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权利,而并未明确赔偿范围,但从公平的角度来看,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赔偿权利人之所以能够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是由于其基于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投保了该险种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因此所获得的收益理应归赔偿权利人来所有,如果因赔偿权利人支付保险费而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那么明显有悖公平原则。基于上述理由,笔者认为对于侵权人的该项抗辩理由不应采纳,在该种情况下,侵权人仍应当对赔偿权利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在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侵权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并获得赔偿的情况下,再向保险人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时,保险人则往往主张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已经从侵权人处获得了赔偿,因而保险人不应当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理赔责任,对于保险人的上述抗辩理由,笔者认为,虽然《保险法》只是规定赔偿权利人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后,可以再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而并未规定赔偿权利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可以再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但分析《保险法》的立法本意与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性质,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因对人的寿命和身体造成的损害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故在赔偿权利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并获得相应赔偿之后,保险人不得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不履行其对赔偿权利人应当履行的保险合同义务。

当然可以赔偿了,肇事者赔偿的那是他购买的保险,你既然已经投了人身意外险,那你也就可以理所当然要求保险公司给予你赔偿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因此在责限内不幸残疾或身故,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如何理解此条文,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在赔偿权利人已经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并获得理赔的情况下,再向侵权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时,侵权人往往提出抗辩,认为侵权人赔偿的范围只应当是赔偿权利人除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款外其他部分损失,对于侵权人的这种抗辩,笔者认为,虽然保险法只是赋予了赔偿权利人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权利,而并未明确赔偿范围,但从公平的角度来看,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赔偿权利人之所以能够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是由于其基于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投保了该险种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因此所获得的收益理应归赔偿权利人来所有,如果因赔偿权利人支付保险费而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那么明显有悖公平原则。基于上述理由,笔者认为对于侵权人的该项抗辩理由不应采纳,在该种情况下,侵权人仍应当对赔偿权利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在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侵权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并获得赔偿的情况下,再向保险人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时,保险人则往往主张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已经从侵权人处获得了赔偿,因而保险人不应当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理赔责任,对于保险人的上述抗辩理由,笔者认为,虽然《保险法》只是规定赔偿权利人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后,可以再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而并未规定赔偿权利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可以再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但分析《保险法》的立法本意与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性质,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因对人的寿命和身体造成的损害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故在赔偿权利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并获得相应赔偿之后,保险人不得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不履行其对赔偿权利人应当履行的保险合同义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40000人阅读

人身损害是严重的侵权行为,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例如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怎么解读的呢?以及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发布传播谣言
49499人阅读

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发布传播谣言的途径越来越多,影响也不可估计,发布传播谣言百科栏目,为你介绍发布传播谣言有关法律,快来了解一下吧!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10801人阅读

近日,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构造和谐网络环境添砖加瓦,律图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百科栏目,将为你介绍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相关知识,比如实名认证、施行时间等内容,快来了解一下吧!

赔偿协议书范本
5674人阅读

赔偿协议书是处理纠纷时,经常会使用的应用文本之一,那么究竟赔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赔偿协议书范本的使用范围又是什么,更多赔偿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尽在律图,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网络暴力
265094人阅读

21世纪互联网持续高速发展,大家手里随时拿着手机,网络时刻都在影响我们生活。与此同时,网络暴力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究竟网络暴力是什么,是如何界定的,更多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内容尽在律图。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