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哈尔滨法律咨询 > 哈尔滨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的民事诉讼法有什么异同吗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的民事诉讼法有什么异同吗

黄* 黑龙江-哈尔滨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2.03 23:53:49 395人阅读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的民事诉讼法有什么异同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行政类律师 哈尔滨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国际条约是指国家与国家缔结的关于确立、变更或者终止他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两方国家签订的条约为双边条约,三方以上国家签订的条约为多边条约。国际条约的效力大于国内法,当本国法律与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国际条约,这是国际法的准则。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明确声明保留的条款,即我国在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时未承认和接受的条款。人民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对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声明保留的条款不予适用。例如,我国加入1965年11月15日订于海牙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公约》时,对采用邮寄途径在中国境内进行送达等条款作了保留声明。

国际条约是指国家与国家缔结的关于确立、变更或者终止他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两方国家签订的条约为双边条约,三方以上国家签订的条约为多边条约。国际条约的效力大于国内法,当本国法律与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国际条约,这是国际法的准则。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明确声明保留的条款,即我国在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时未承认和接受的条款。人民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对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声明保留的条款不予适用。例如,我国加入1965年11月15日订于海牙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公约》时,对采用邮寄途径在中国境内进行送达等条款作了保留声明。

国际条约是指国家与国家缔结的关于确立、变更或者终止他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两方国家签订的条约为双边条约,三方以上国家签订的条约为多边条约。国际条约的效力大于国内法,当本国法律与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国际条约,这是国际法的准则。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明确声明保留的条款,即我国在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时未承认和接受的条款。人民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对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声明保留的条款不予适用。例如,我国加入1965年11月15日订于海牙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公约》时,对采用邮寄途径在中国境内进行送达等条款作了保留声明。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