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用男方的生育险可以报女方的生育费用,但是男方应该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
医疗保险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解答如下, 楼主:这个各地的政策不一样。以山东的政策为例: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
第二个子女。不罚款的情况,是符合法定结婚敞顶搬雇植概邦谁鲍京年龄,在小孩出生60日内,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和到计生部门及时备案!逾期也是要罚款的,四十四条也写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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