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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违约金是否有法律规定

杨* 云南-红河 其他咨询 2020.12.01 19:28:40 354人阅读

建筑工程违约金是否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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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后,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是预先规定的货币支付,只要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等造成违约,不论违约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要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条件:合同为有效合同;有违约事实;违约方有过错。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前者为法律规定的,后者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还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前者是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由违约人支付给对方一笔金钱以作为对违约行为的惩诫。后者则作为违约方支付给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害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如果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条款的只限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除此之外,劳动者只要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即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是行使了法定的辞职权,不构成违约,也无需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

2020-12-01 19:3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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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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