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珠海法律咨询 > 珠海工商税务法律咨询 > 税务执法文书拒签见证人有效吗

税务执法文书拒签见证人有效吗

王* 广东-珠海 工商税务咨询 2020.11.30 13:37:45 415人阅读

税务执法文书拒签见证人有效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珠海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珠海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解答如下, 见证人至少一人,见证人应是有关基层组织或者被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受送达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  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解答如下, 见证人至少一人,见证人应是有关基层组织或者被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受送达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  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