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0日工商总局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职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合伙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及其分支组织、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公司年检。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规则改革方案》提议,自2014年3月1日起取消公司年检改为“年报”公示规则。公司应当按年度在限定的时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看。 公司“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交纳给钱情况、资产状况等,公司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能够对公司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体检发现公司年度报告掩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限定时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公司,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司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能够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出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公司“黑名单”。另外,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限定,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今后要怎样办,要等工商总局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出台。
1、我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如果非法经营的是假药,可以适用该条法律处罚。
2、我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如果非法经营的是劣药,则可以适用该条法律处罚。
3、《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果非法经营药品,符合该条一款
(一)至
(四)项中任何一项的条件,则可以适用该条法律处罚。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可能是属于最后一种情形。如果药品不是假药、劣药,可以转给有经营资质的单位经营。如果转让不出去,建议你退回为好!如果是假药、劣药,建议你销毁为好!
1、我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如果非法经营的是假药,可以适用该条法律处罚。
2、我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如果非法经营的是劣药,则可以适用该条法律处罚。
3、《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果非法经营药品,符合该条一款
(一)至
(四)项中任何一项的条件,则可以适用该条法律处罚。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可能是属于最后一种情形。如果药品不是假药、劣药,可以转给有经营资质的单位经营。如果转让不出去,建议你退回为好!如果是假药、劣药,建议你销毁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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