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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报隐瞒存款领取了经济适用房

ask****321 上海 婚前调查咨询 2020.11.15 13:30:34 336人阅读

如何举报隐瞒存款领取了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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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济适用房需要在房产证取得5年之后方可上市交易,如果未满五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2020-11-15 13:53:34 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诉讼中,对方隐瞒经济存款,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方将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现金形式取走转移,并且声称已经将钱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实际则是将存款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银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一般不准许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故只能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辩驳:

一、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可能消费的数额,以及取款的目的;

二、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全部正常消费完毕;

三、收集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四、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动情况。
一般而言,处理,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的很难得到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好,关于离婚诉讼中,对方隐瞒经济存款,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方将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现金形式取走转移,并且声称已经将钱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实际则是将存款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银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一般不准许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故只能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辩驳:

一、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可能消费的数额,以及取款的目的;

二、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全部正常消费完毕;

三、收集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四、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动情况。
一般而言,处理,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的很难得到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好,关于离婚诉讼中,对方隐瞒经济存款,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方将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现金形式取走转移,并且声称已经将钱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实际则是将存款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银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一般不准许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故只能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辩驳:

一、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可能消费的数额,以及取款的目的;

二、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全部正常消费完毕;

三、收集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四、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动情况。
一般而言,处理,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的很难得到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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