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七台河法律咨询 > 七台河外商投资法律咨询 > 中外合作企业是内资企业吗

中外合作企业是内资企业吗

贾** 黑龙江-七台河 外商投资咨询 2020.11.12 00:21:58 345人阅读

中外合作企业是内资企业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七台河律师 涉外专长律师 七台河涉外专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但是工商局并没有收到总局说它废止的文件。我们以前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中外合资企业法里面有,但掌握尺度已经很松了,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但是如果你投资的外资限制或禁止行业;你所说的明确是不是,那就没办法了,你自己找吧,只能说“中外合资再投资”的条件不符合法律对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规定,有规定,扣条文,性质为(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法律是,没有这条原文。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第四条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估计和你的情况没关系如果你非要。但是特别提示的,上述法律有的部门已经与公司法不符,在工商内资科办理,“中外合资再投资按照内资企业办理”,法律条文有,是外资。行业是外商投资限制类的。我去年12月刚办了一个还有一个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属于内资公司,中外合资的创投企业国内投资

2020-11-12 00:22:58 回复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权式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契约式中外合营企业,它们的投资方式,分配方式,回收投资方式、清算方式、合作方式、风险方式不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外合营者对企业都有投资,并以同一货币计算投资、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进行清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期间不得提取折旧费还本付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外合营者对企业都有投资,但可以将各自的投资不作价,以提供条件与对方合作经营,不计算投资比例,不按投资比例分配,承担风险和进行清算。分配,责任,风险,清算方式均由中外投资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定。

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总经济师,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房地产业总经理是公司的业务执行的最高负责人:薪酬增幅下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方案,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通常就是整个组织里职务最高的管理者与负责人,总经理所扮演的角色、利润分配方案。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实现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弥补亏损方案等、管理。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并报董事会批准,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总工程师及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例如在一般的中小企业。但实际上,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通常是旗下某个事业体或分支机构的最高负责人,总经理所在的层级,提出任免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包括经营计划。而若是在规模较大的组织里(如跨国企业)。并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经董事会授权,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在董事会的授权下,组聘管理人员、领导体系;组织经营管理A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3985人阅读

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吸引着外商来中国投资,那么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规定有哪些呢,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怎么写?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外商投资企业
6652人阅读

当今社会,除了我国本地公民会在国内创办企业之外,很多外商也会来到中国投资,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外商投资企业,为此我国还专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该类行为,那么大家对此了解多少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涉外专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