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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完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樊** 山西-吕梁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1.09 21:13:59 320人阅读

诉讼时效完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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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最近,家里的一个远亲老人向我咨询,内容是他当年签订的一份与外地客商签订的烟草买卖合同,那个烟草客商还欠他几十万货款,现在还能追回来吗 这里我不禁思考到像这样一份无效合同,怎样确认诉讼时效
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作共赢的良好开端,合法有效合同的内容也是合同纠纷产生的根源,而如果一份合同在效力上出现问题,如无效,那么此合同内容作废不存,合同纠纷不在,那么就谈不上任何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因此,家里远亲老人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考虑 。
因此,建议相关人员在签订合同时,重点关注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在实际生活中,因合同违法导致合同无效的例子数不胜数,这些无效合同最终会导致相关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综上,合同有效是一切合同事宜的开端,只有合法有效的合同才能确认诉讼时效。

2020-11-09 21:15:59 回复

解答如下, 最近,家里的一个远亲老人向我咨询,内容是他当年签订的一份与外地客商签订的烟草买卖合同,那个烟草客商还欠他几十万货款,现在还能追回来吗 这里我不禁思考到像这样一份无效合同,怎样确认诉讼时效
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作共赢的良好开端,合法有效合同的内容也是合同纠纷产生的根源,而如果一份合同在效力上出现问题,如无效,那么此合同内容作废不存,合同纠纷不在,那么就谈不上任何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因此,家里远亲老人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考虑 。
因此,建议相关人员在签订合同时,重点关注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在实际生活中,因合同违法导致合同无效的例子数不胜数,这些无效合同最终会导致相关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综上,合同有效是一切合同事宜的开端,只有合法有效的合同才能确认诉讼时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二者性质不同。期限是诉之合法的要件,即能够被予以受理的法定条件,规定在行政诉讼法中,系诉讼程序法律制度;诉讼实效是诉之有理由的要件,即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够成立的前提。诉讼时效属于民事实体法律制度,规定在民法通则中。
2.二者立法目的不同。行政诉讼法中之所以设立期限,在于督促相对人尽快行使权利,提高执法效率,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稳定。如果允许相对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行政行为申请救济,势必使行政行为一直处于被质疑和否定的状态,既影响了行政效率,又将给行政管理秩序带来混乱。民事实体法中规定诉讼时效,其目的在于经过法定期间使原权利人丧失权利,使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合法化,有利于经济秩序和法律秩序的稳定。
3.二者的起算时间不同。行政诉讼的期限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其采取的是客观行为的标准,强调“行为”;而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以当事人主观感知权利被侵害为标准,强调“权利”。
4.二者的期间有无变化不同。期限是一个固定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除非有正当事由,并由人民决定,才可以对被耽误的法定期限予以延长。而诉讼时效属于可变期间,只要具有法定事由,便可将其中止、中断和延长。
5.人民对二者超过法定期间的处理方式不同。人民可以依职权审查期限。相对人超过期限的,人民将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超过期限的,裁定驳回,即相对人丧失了权。通常情况下,人民不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而且,它不是民事诉讼的法定条件,当事人并不丧失权。经人民法院审理超过诉讼时效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

您好,关于诉讼时效与索赔时效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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