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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唐** 山东-青岛 其他咨询 2020.11.06 12:58:52 414人阅读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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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更大程度的发挥外派人员的能力,加强公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派人员分类:
1、行政管理类本类外派人员主要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
2、业务经营类本类外派人员主要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自主开展经营业务;
3、会计财务类本类外派人员主要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
4、工程技术类本类外派人员主要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所有外派人员均属公司对外管理部门直接领导,直接对总公司负责。
三、任职流程
1、筛选外派人员,并确定外派人员岗位,对外派人员进行规划管理。
2、外派人员培训
3、外派人员派遣(携带派遣证、职位说明书、员工档案表等)
4、外派人员试用: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经试用不适合该岗位的人员可返回原岗位或进行其他的岗位调整。试用合格者给予转正。
四、外派人员考核外派人员考核方式包括外办、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及员工的综合评价,外派人员计划目标达成情况以及外派人员个人述职报告反馈情况。
五、外派人员岗位调整
1、公司根据考核评分及奖励标准,如工作出色,公司将给予相应嘉奖。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结果将作为外派员工日后晋升的依据。考核结果优异者将作为公司重点培养对象,随时进行岗位调整;
2、如外派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无法达到公司要求,考核结果不合格,公司也将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岗位调整。
六、述职规定各外派人员任职期间应定期和不定期就各企业经营情况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报告。
1、定期报告:所有外派人员均应在每周六公司例会前直接向所属领导进行任意形式汇报;所有外派人员每月应定期回公司进行当面述职,每月至少一次;所有外派人员每三个月应进行书面工作总结递交公司。报告内容:各外办、分公司、项目部工作情况报告;2.不定期报告:所有外派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以随时与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形式不限。在遇到较大项目(50万元以上)、重大问题(合同签订、债务纠纷)时,外派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如因外派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汇报不及时,公司将追究其个人责任。

2020-11-06 13:00:52 回复

你好,关于派遣工的转正办法,你可以参照以下内容:
一、劳务派遣工优秀员工的定义
指在公司各分厂、部门中,被分厂、部门任命为生产岗位上的工段长、带班长、机长(线长)等班组长的劳务派遣工,或者是被公司和分厂评为年度先进生产者、生产能手、质量标兵和月度星级员工的劳务派遣工,或者是掌握高技能而表现突出的劳务派遣工。他们在生产工作中,对完成本部门年度产量和质量目标有着突出的贡献和作用,包括:
1、在班组管理、带队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
2、在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方面绩效明显的;
3、在降本增效,节约能源等方面效果明显的;
4、在分厂小改小革、参与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5、在安全生产、遵纪守法方面表现优秀的。
二、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制员工(简称转正)的标准
1、生产操作工岗位:本企业工龄满3年、班组骨干、近两年获得过各类厂级先进(如:先进生产者、质量能手、技术能手等)或者是月度“星级员工”称号,在班组中工作表现优秀,技能等级必须是初级及以上,其中学历高者优先,部门择优推荐;
2、通用技能岗位,包括维修、模修、检测、探伤等工种:本企业工龄满2年、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水平在班组内属于较高者且有积极工作的态度和能力,工作效率高,其中学历和技能等级高者优先;技能等级必须是中级及以上;
3、管理和技术岗位,表现合格者1年内转正;
三、 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制员工的评定程序
1、转正名额确定:每年转正比例在控制在劳务派遣工总人数的5%~10%,转正工作每年开展1~2次,一般在每年上半年和/或下半年进行此项工作。每年具体转正名额经公司高层批准后由人资部在年初下达;
2、考评组
(1)分厂、部门成立转正工作考评小组,负责审核推荐工作;
(2)公司成立转正工作评审组,由人资部、工会和分厂代表组成,负责对分厂和部门推荐的转正人员进行汇总和审核;
3、转正评定程序:
(1)各分厂、部门组织考核,首先由基层班组推荐候选人,按个人业绩表现,填写《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合同制员工的推荐表》(见附件),分厂、部门考评小组在所报送的人员中进行择优挑选,并进行公示,此后以分厂、部门的的名义推荐,报送人力资源部;
(2)评审组审核:评审组按标准对所推荐的对象进行综合审核,并在全厂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评审组将全部人员报送公司中外双方总经理审批;
(3)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中外双方总经理批准后,转正工作审批完成。被批准转正的劳务派遣工,由人资部办理转正手续。
四、转正后的工资福利待遇:
转正后,将于次月开始享受合同制员工的待遇,包括:
1、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转正人员在工作所在地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是他们应先与劳务派遣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享受年金福利;
3、晋升岗位工资1级,第二年考评合格者(AB档/表现在平均水平以上),再晋升1级工资;
4、可享受平安保险;
5、可申请乘班车上下班。
五、其它
1、本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2011年 月 日起生效;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内外派人员国外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国内外派人员,在国外的工资收入,按国内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法计税,扣除在国外已经缴纳的税款之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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