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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他要承担全部的责任还是双方都有责任,他需不需要找保险公司?

周* 江苏-徐州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6.10.28 11:24:57 2192人阅读

请问大连律师,我朋友是刚拿到驾照的实习司机,他前几天在郊区因为下雨天,道路有点泥泞,他不小心追尾了在他前面的一辆豪车,对方也挺不讲理的,硬要巨额赔偿,我朋友非常着急。他想知道交通责任认定 主责比例是怎样的?是不是他要承担全部的责任还是双方都有责任?他需不需要找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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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咨询解答:1727条

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作出的。同时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可知,当事人尤其是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被认定为没有“责任”的,依然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机动车致非机动车一方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应适当承担更多民事责任。    在机动车致非机动车一方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无论从机动车运营主体相对非机动车行人社会整体的强势地位,还是从机动车一方运营中获得利益同时给社会增加危险性来说,均应承担更多的民事责任。因此,法律对机动车一方加害人的注意义务要求较高,其目的在于加重加害人的民事责任,使受害人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也有利于避免更多的交通事故发生,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价值原则的法律精神。因此,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基础上,要适当承担更多的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一种证据,所谓“证据”,即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其实质是对当事人应承担的过失作出的判断。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亦应是对事实的判断,交通责任认定 主责比例视情况而定的,即包括全部过错、主要过错、次要过错或同等过错。但是,民事赔偿责任确是一种法律义务。

2016-10-28 11:27:57 回复
地区:山东-潍坊 咨询解答:2062条

交通事故中交通责任认定 主责比例,如果是无责任方,则本方损失的所有法律支持范围内额度,均可向责任方索赔,且不需要承担责任方的损失赔偿;如果是次要责任,则本方损失额度只能够索赔总损失额度70~80%,并且需要承担其他损失方的20~30%的赔偿责任。 实际操作中还跟机动车交强险相关规定结合,机动车的责任方需要按交强险规定先行赔付,无责方也有相关无责赔付的额度规定。

2016-10-28 11:33:57 回复
地区:山东-东营 咨询解答:445条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关于交通责任认定 主责比例,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6-10-28 11:2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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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打架,双方都受伤的,互相承担责任。事件的起因及双方受伤程序,是分担责任的主要依据。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承担全部赡养义务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能继承全部财产。根据《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这是法定的必须履行义务,不存在附加条件。《继承法》
第五条、
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有
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继承法》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故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遗产,而不是遗产的全部。

产假期间在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如果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单位无权克扣个人缴费部分,此时劳动者应把个人部分交给单位。但是,单位缴费部分,劳动者无需承担。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原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仍然有工伤职工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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