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守约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因此,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久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则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
2、《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违约应当按照协商约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具体的数额是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同时需要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如造成的损害较大,则违约金可以适当的上浮。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