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医院必须要证明,因为你不是做人流,而是引产。
1、引产需要向医院出具关的证明然后到地方区计生局出具相关的引产证明,开据引产证明的条件,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去办。
2、未婚的需要开具未婚证明
引产证明所需材料
1、户籍人口:身份证或户口薄,B超检查报告单,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
2、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浙江省居住证(含临时)、B超检查报告单、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引产证明》(或传真件),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
办理程序
1、当事人向镇(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镇(街道)计生办核实情况,并调查当事人是否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出具调查结论;
3、市人口计生局分管领导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审批;
4、市人口计生局或镇(街道)计生办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终止妊娠引产证明》。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各地办的不同。 1、可在婚姻登记处查证你有没有登记,有就可在此办理。 2、可在住所地派出所的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3、可在自单位办理。 4、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政府民政部门。但民政部门开具的是统一的“无婚姻登记证明”,而非“未婚证明”,因为后者已被纳入前者范畴。应注意的是,只有辖区常住户口居民才能开具此类证明。办理时,当事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办时准备一张一寸照片!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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